Yotta Games日本消费税案件解析

滑动以了解更多信息

案件背景

 

  Yotta Games 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游戏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运营包括 《Mafia City》(黑道风云) 在内的多款手机游戏,该游戏在日本市场也拥有大量用户,用户可以在游戏内购买虚拟道具。近期,日本国税局对该公司展开税务调查并最终追缴15亿日元税金并处以3亿日元的滞纳金及罚金。

 

1 事件经过

 

  东京国税局通过分析基于税收协定的信息交换机制从新加坡税局获取的信息,发现 Yotta Games 在有大量来自日本用户的销售收入的情况下,长期未向日本税务机关申报其游戏内道具销售所产生的消费税。

 

  经调查,东京国税局最终认定 Yotta Games 在2019年至2022年间,累计少缴约15亿日元消费税。由于该公司未主动申报,因此国税局追加了无申报加算税(罚金),最终合计追征税款约18亿日元。

 

  且在调查过程中,Yotta Games 未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也未表现出主动缴税的意愿。东京国税局判断该公司可能不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于是启动提前收缴期限的程序,要求其尽快补缴税款。由于 Yotta Games 未在期限内缴纳,国税局在约10天内迅速查封冻结了该公司在日本国内的资产,以确保税款回收。

 

事件结构图

 

グラフィカル ユーザー インターフェイス, ダイアグラム

AI によって生成されたコンテンツは間違っている可能性があります。

 

2 背景

 

  长期以来,跨境数字服务的提供商往往通过安排境外主体提供服务,以规避日本境内的消费税申报义务。然而,日本自2015年起调整了数字服务的境内外判定标准,改为“服务接受地原则”,从而将跨境数字服务认定为日本境内应税交易,并赋予境外服务提供商申报纳税义务。

 

  考虑到境外服务提供商在日本申报纳税的意愿较低,同时日本国税局受限于跨境调查能力,难以有效征收税款,日本政府对B2B(企业对企业)类型的跨境数字服务(如在线广告投放服务、游戏及应用软件销售平台提供的销售服务等)实行“反向征税”(Reverse Charge)制度,即由日本的服务接受方变相代缴税款。

 

  但对于B2C(企业对个人)类型的服务,由于服务接受方主要为个人,难以承担代替境外主体纳税的责任,仍然要求境外服务提供商自行申报纳税。这其中包括手游等数字娱乐产品中的虚拟道具销售交易。

 

手游行业现状

 

  2023年,在日本APP Store销售额排名前50的应用中,中国公司占据17个席位,爱尔兰4个,美国1个,土耳其1个。

 

テーブル

AI によって生成されたコンテンツは間違っている可能性があります。

 

  可以看出,外国游戏公司占据了日本市场的半壁江山。然而,大部分境外游戏公司并未主动履行日本消费税申报义务,这一问题已成为日本国税局急需解决的重点。

 

 

3 典型案例分析

 

  本案即是在此背景下,日本国税局针对跨境信息收集与跨境税款征收展开的典型调查。

 

 

特点1:信息获取

 

  日本国税局首先锁定了在Google Play平台上架的各款游戏。由于Google Play未在日本设立法人实体,国税局通过税收协定的信息交换机制,向Google Play运营公司所在国——新加坡税务局获取了大量游戏公司的销售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锁定了来自香港的Yotta公司。

 

  调查显示,Yotta公司在过去几年间拥有大量来自日本市场的收入,但从未进行消费税申报。这成为日本国税局采取强硬措施的关键因素。

 

特点2:税款征收

 

  鉴于Yotta公司不配合调查,东京国税局缩短了法定纳税期限,并在期限届满后,因其未主动补缴税款,采取了查封和冻结其在日本的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

 

  东京国税局在疫情期间曾对多家欧美游戏公司采取类似调查,因此对境外游戏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为熟悉。境外游戏公司若在日本销售虚拟游戏货币,需依据《资金结算法》进行备案,而大多数公司采用在日本设立空壳公司以完成备案。尽管这些公司主要用于备案手续,但与境外母公司存在资金往来。基于对该模式的深入了解,东京国税局仅用10天时间便冻结了Yotta公司对其日本子公司的应收债权。

 

 

4 案件影响

 

  本案体现了日本税务当局正加强对海外数字服务提供商的税务监管,特别是针对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跨境企业,税务机关可能采取更严格的国际信息交换及强制执行措施。此外,近年来,基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国际间征收合作案件也在增加,虽然中日之间并没有签署该公约,但日本国税局仍可以通过签署公约的其他第三国(欧美澳等国)的税务当局,冻结查封中资企业在该第三国的财产用以冲抵日本的欠缴税款。

 

  此外,自2025年4月1日起,外国游戏企业通过游戏平台销售并由游戏平台回收收入款项的跨境交易,游戏平台将作为纳税义务人负责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即平台征税模式),以确保税款从源头征收(有关此制度会另外发文说明)。

 

  对于未采用平台结算方式的跨境游戏企业,仍需依法履行消费税申报义务,以避免高额税款追缴及资产冻结等法律风险。

 

 

本文作者

 

刘杨

  曾在日本德勤税务(Deloitte Tohmatsu Tax Co.)从事税务咨询工作7年,其间专注于税务架构分析服务,涉及中日跨境并购、税务尽职调查以及国际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目前作为FCT大中华区服务团队一员,致力于为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本企业以及进入日本市场的中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中日税法支持。

 

石井真纪

  拥有30年日本国税部门工作经验,长期在东京国税局负责日本国内及外国法人的法人税、消费税调查、税务审查及相关执法工作。曾主导多起针对外国企业的消费税调查,精通税务合规及国际税收政策。现任职于FCT,专注于为外国企业对日投资提供合规支持及税务争议解决服务。

创建时间:2025-04-25